时间: 2024-07-13 19:50:36 | 作者: 产品中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发展和改革局《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04-01-734624。建设地点及占地:
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五金机电特色园区里山片区云南通海方圆工贸有限公司六车间内,不新征占地。与项目有关的主体工程建设项目履行环保手续情况:本项目为
《云南通海方圆工贸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焊接钢制管生产线项目》的配套工程,在现有六车间内建设。主体工程建设项目于2012年11月4日取得原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云南通海方圆工贸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焊接钢制管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云环审[2012]369号文件,并于2013年9月、2019年9月分期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分别为:玉环验[2013]49号、玉市环函[2019]4号。环评单位现场踏勘,厂区不存在原有环境遗留问题。建设内容:
本项目在公司已建六车间中分隔部分区域建设1间探伤机房,该建筑为单层,机房底、顶均无建构筑物分布,占地面积172m2。在探伤机房内新增1台XYD-22507/3型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最大管电压为225kV、最大管电流7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项目不涉及野外、室外探伤、不洗片。探伤机安装在探伤室中部,主射方向固定向上,出束角度最大为40°),并配套建设操作间等辅助设施,其余办公、生活设施依托现有主体工程建设项目。(注:目前,本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建成,其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已由玉溪市生态环境局依法查处)。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见下表:
云南通海方圆工贸有限公司六车间建设1间探伤机房,机房长30m×宽4.0m×高4.5m,占地面积120m2;机房南、北侧墙体为40cm厚混凝土,东、西侧墙体为30cm混凝土,顶部中间为50cm厚、10m宽混凝土,顶部两侧为30cm厚混凝土;机房东侧为工件进出门,进出口尺寸:长2.77m×宽2.44m,西侧为人员进出门,2扇铅门均为60mmPb铅板;
1台XYD-22507/3型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最大管电压为225kV、最大管电流7mA,射线装置单次照射时间不超过20min,年曝光时间约500h,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探伤机安装在曝光室正中,主射方向固定向上,出束角度最大为40°。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主体工程建设项目原有的环保设施收集处理后,排入园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工作制度:项目辐射工作人员每年工作250天,每天工作8小时,实行白班单班制。二、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2021年12月3日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在项目已建探伤室及周围布点进行
辐射剂量率范围为7.4×10-8Gy/h~7.6×10-8Gy/h,与厂区背景值(螺旋车间内、探伤室西北侧办公楼环境本底X-γ辐射剂量率范围为7.5×10-8Gy/h~9.1×10-8Gy/h)相当,探伤室辐射现状水平属于项目所在地X-γ辐射正常水平。(注:监测时探伤机已购买安装,未开机投运)。(二)地表水环境质量项目区地表径流的受纳水体为里山大沟,向南流入库南河,随后汇入曲江大河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曲江峨山-华宁保留区,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838-2002)Ⅲ类标准,里山大沟为上游水体,参照曲江大河执行《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838-2002)Ⅲ类标准。里山大沟环境质量现状,《报告表》根据引用《云南通海产业园区总体设计修编(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2021年11月2日至4日
云南浩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里山大沟项目区上游1.5km处和下游2500m处两监测断面的监测评价结果:里山大沟两监测断面所测指标除COD、BOD5、NH3-N和总磷外,其余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超标问题大多为里山大沟接纳了沿途村庄生产生活垃圾污水及农业面源污染所致。此外,环评引用2022年4月通海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位于项目下游12.22km处的曲江大河的马脖子电站监测断面(市控断面)水质的监测评价结果,
曲江大河马脖子电站监测断面水质评价为Ⅲ类,能够很好的满足《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三)环境空气项目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二类,环境空气应满足《环境空气品质衡量准则》(GB3095-2012)二级标准。环评引用《通海县2021
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年平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品质衡量准则》(GB3095-2012)二级标准。(四)声环境项目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096-2008)3类标准。环评单位现场踏勘,项目区周边以园区企业为主,50m范围内无居民点等声环境保护目标分布。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现有厂房内做改造,施工工程内容主要为探伤室及附属设施、设施安装、调试,施工工程量较小。环评单位现场踏勘时,项目施工期已完成,施工期的影响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无施工期环境遗留问题。
该建筑为单层,机房底、顶均无建构筑物分布。项目建成的探伤室已采取屏蔽及管控措施见下表:机房
,并分别实行“两区”管理;3、探伤室北侧墙体外2m处设置了围栏,探伤作业时禁止人员入内;4、
探伤室铅门与墙体重叠部分不小于门与墙体缝隙宽度的10倍;5、探伤室电缆布设于电缆沟内,电缆沟采取U型地沟,
“U”型管道沿地沟布设,电缆沟及通风管道的布设方式不影响屏蔽墙体的屏蔽效果
工作状态指示灯、紧急止动装置、紧急开门按钮、警告标志等安全措施。《报告表》计算,
项目探伤室各面已建屏蔽体的设计参数能满足《工业X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GBZ/T250-2014)中相应屏蔽防护要求。《报告表》预测分析,正常工况下,探伤室各侧关注点处剂量率估算值最大为0.336μSv/h
,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中屏蔽体外30cm处周围剂量当
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应大于2.5μSv/h限值要求;职业人员最大受照射剂量为3.16×10-26mSv/a,满足5mSv/a的剂量管理限值;公众最大受照射剂量为7.1×10-2mSv/a,满足0.25mSv/a的剂量管理限值。同时,《报告表》提出:加强管理,运营单位在营运前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制,确保各项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并定期对辐射安全控制效果进行评议。从事辐射工作人员一定严格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理解决措施进行探伤工作;对于操作规程、岗位工作职责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响应程序等制度应张贴于工作场所墙面醒目处。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均须持证方能上岗、配备个人剂量计,并建立个人剂量健康档案,防止个人剂量超过管理限值要求。评估认为:《报告表》预测评价结果可信,项目所采取的电离辐射防范及管理措施可行。运营期电离辐射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2、废气探伤机在曝光过程中会产生少量臭氧。《报告表》计算,探伤室不考虑通风的条件下,项目连续探伤作业1h后探伤室
,臭氧的1小时平均值能够很好的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0.3mg/m3容许浓度要求,同时满足《环境空气品质衡量准则》(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0.2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报告表》提出,项目在探伤室设置一套通风系统(风量约550m3/h),并通过排风管道引至屋顶排放,采取一定的措施后项目废气对环境影响不大。评估认为:《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措施可行,运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3、废水
项目不涉及洗片工艺,无生产废水、废液产生。此外,项目辐射人员由厂区现有员工转岗,不新增劳动定员,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4、噪声本项目探伤室排风机及自动传输装置运行时会产生一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X射线探伤采用数字成像,不打印胶片,无废胶片产生。项目辐射工作人员由现有员工转岗,不新增生活垃圾,厂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不存在影响辐射环境质量的事故,只有当设备开机时才会产生X射线等危害因素。
X射线探伤机运行时,门机连锁失效,人员误打开铅门,被误照,引发辐射事故。
人员还未完全撤离机房,操作人员疏忽大意启动开关,造成室内停留人员被误照,引发辐射事故。
mSv/a,达到公众年剂量限值,可造成公众超剂量照射;在第二种事故(非主束方向)情况下公众误入或滞留探伤室内距射线s时所致剂量为1mSv/a,达到公众年剂量限值,可造成公众超剂量照射;两种事故情况下公众所受照射剂量超过《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1mSv/a剂量限值。为防止X射线装置有几率发生事故情况,《报告表》对辐射事故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①应设置紧急止动装置、紧急开门按钮,当设备出现错误或故障时,能中断照射,及时撤离辐照范围,并有相对应的故障显示;②探伤机室设置醒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工作指示灯;③必须按操作规程执行,并将操作规程张贴在操作人员可看到的显眼位置;④严格按各项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定期对防护设施的安全防护效果进行仔细的检测或者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立即进行整改;⑤每次进行探伤作业、关闭防护门前,需对探伤室进行巡视并清场,确保探伤室内无人员后才能开机检测;⑥
辐射工作人员需参加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需取得合格证书,持证上岗,并建立个人剂量健康档案等。评估认为:通过采取《报告表》提出的辐射事故措施,可减少或避免人员误入和超剂量照射事故的发生。五、总量控制本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六、使用射线装置能力评估对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生态环境部令第20号)、
2021年版)》和《云南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和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2021年版)》的通知(云环通[2021]227号)中相关使用射线装置应具备的条件要求,《报告表》分析建筑设计企业严格落实辐射安全和保护措施及辐射安全管理措施,具备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的综合能力。
《报告表》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编制,总体规范,评价内容完整,工程概况及源项分析清楚,建设项目会造成的环境影响与项目污染特征相符,所提对策措施有一定针对性,结论明确可信。《报告表》可作为云南通海方圆工贸有限公司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之一。(二)产业政策
“机械”中第6款“工业CT、三维超声波探伤仪等无损检测设备”。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的要求。
(三)项目选址项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里山工业园区云南通海方圆工贸有限公司六车间内,本项目为单位现在有项目的配套项目,依托主体工程建设项目已履行了相应环保手续,符合有关规划要求。项目与周边已建、待建企业无相互制约因素。
X射线探伤项目,探伤室远离办公、居民住宅等辐射环境敏感区域,且为平层建筑,屋顶公众人员不能到达,有利于射线的辐射防护。项目选址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污染物达标排放只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能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和改变区域环境质量和功能。综上所述
,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辐射安全防护、辐射安全管理及事故防范措施的条件下,项目运营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降到最低程度。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八、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注意的主要环境问题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工业X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GBZ
相关规定设计、建设、运行及管理。(二)严格按设计的具体方案开展建设,切实落实探伤室屏蔽措施,确保探伤室各侧关注点处剂量率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中屏蔽体外30c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参考控制水平不应大于2.5μSv/h限值要求;职业人员受照射剂量满足5mSv/a的剂量管理
0.25mSv/a的剂量管理限值。(三)严格落实辐射安全和保护措施,探伤室门口设置明显的“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安装明显的工作状态指标灯,设备开机出束前,启动声光提示装置,并设置门机联锁装置,防止相关人员受到误照射;制定监测计划,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四)健立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机构,建立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和技术操作规程开展作业,加强设备维护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处在良好状态;定期对设备的操作、维修和管理措施进行全方位检查,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五)使用射线的操作人员应按要求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培训并取得证书,做到持证上岗;建立完整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档案,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均应按要求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剂量监测。(六)工程完工后,建筑设计企业必须按规定开展自主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解读:《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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