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5-10 07:46:46 | 作者: 产品中心
为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自4月起至11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通过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精准施策,净化医药市场环境。
此次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以医疗机构周边、产业园区、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以药品购进来源为重点环节;以核查票、证、账、货、款是否相符为重点内容;以医保高值药品、贵细中药饮片、抗癌药、肉毒毒素等药品为重点品种。同时,严厉打击伪造资质证明文件或票据购销药品,从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购进药品,以及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自查情况,按照比例对辖区内重点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集中检查。检查对象以经营使用重点品种的零售药店和民营医疗机构、小诊所为重点。各县(市)区局、示范区分局,可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检查数量不少于全部经营使用单位数量的30%。对零售药店和使用单位着重关注非法渠道购进以及利用互联网异常销售线索。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将深入追查,一查到底,察觉缺陷严肃处理。要充分运用协查、稽查、检验等手段,严肃查处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在专项检查中,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严肃查处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非法经营回收药品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踪非法回收药品来源及流向,发现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及时汇总、认真分析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日常管理水平低、购销渠道混乱等问题较多且整改措施不力的企业要严查到底。涉及到跨行政区域的案件,采取案件协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彻查,坚决惩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结合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较为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