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的主要环节包括:认证申请;型式审查;现场审查;认证结果评价;公示;批准;认证后的监督。
3)运营服务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目录,若通过 ISO 体系认证,同时提交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每种工艺至少提供一项运营服务业绩实例,包括运营项目简介、委托运营合同、用户意见、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委托运营合同期间设施运营效果监测报告;
在实施现场审查前,认证机构应对申请单位的申请等级、申请项目类别、业绩、人员、实验室及服务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进行审核检查,确认符合本规则的相关要求。
从申报书所报业绩清单中,随机挑选至少一个运营项目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项目的工艺流程应具有代表性。
现场审查的范围应覆盖申报单位运营服务现场及实验室。现场审查的范围应涵盖所有申报运营服务类别。
现场审查时间应根据所申请服务认证的等级、类别等确定,每个运营现场审查点一般为 1 至 3 个人/日。
服务保证能力审查一般在申请单位运营管理中心,由认证机构派审查组对申请单位的服务的品质保证体系等内容做审查。
·申请单位服务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包括: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事故预防和应急预案、人员培训、管理和考核办法、供应商质量控制、内部审查制度等文件;
·申请单位运营服务人员档案和运营业绩档案;运营服务人员的人员管理情况,包括:人员的培训、人员能力评价、人员档案等。
服务质量审查一般在运营服务的现场开展,运营现场的选择一般由认证中心根据申请材料提交的清单中随机选择 1~3 个现场进行现场考核。由认证机构派审查组对申请单位的运营服务现场、运营服务现场所在区域的实验室、运营服务现场所在区域的办事场所进行审查。
·运营服务现场的制度及资料档案管理情况,包括:运营服务合同、上级下发的管理文件、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档案、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检(维)修制度、原材料采购及消耗档案、系统运营检修档案、设备维护保养档案、第三方检验测试报告等技术档案、台账、记录、图纸;
·运营服务现场环保设施运营状况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作业规程》(CJJ 60)等有关标准的要求,包括:环保设施运转情况、污染物指标排放情况、工艺控制情况等;
·运营服务现场所在区域实验室的相关情况,包括:实验室场地条件、实验设备配备情况、检验人员培训情况、实验室质量管理制度、仪器作业指导书、检测原始记录等。
由认证机构负责对型式审查、现场审查结果做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通过网上公示后由认证机构对申请单位颁发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使用应符合认证机构的有关规定。
证时限是指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时止所实际发生工作日,包括型式审查、现场审查、认证结论评价、公示、批准与证书的制作时间。
型式审查:从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符合标准要求的签订合同,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告知补齐材料或不受理。
认证结果评价:5 个工作日内完成认证结果评价,以审查员完成现场审查、收到申请单位递交了符合标准要求的不符合项纠正措施报告之日起计算。
批准与证书制作:公示期结束后无质疑或质疑处理结束判定通过认证的批准颁发证书,批准及证书制作时间一般不超过 5 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获证单位在获证后三年有效期内,至少进行一次年度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重点是认证后企业是否持续符合环境服务认证的要求。监督检查能够使用运营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
若获证单位出现运营能力变弱或被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单位责任时,可增加监督频次。
监督检查合格后,能够继续保持认证资格使用认证标志。监督检查时发现的不合格之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不超过 3 个月)进行整改。逾期将暂停使用或撤消认证证书、不再使用认证标志,并对外公告。
本规则覆盖服务项目中认证证书有效期一般为 3 年。在规定的有效期内,证书有效性的保持依据认证机构定期的监督结果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