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2-04 06:51:10 | 作者: 产品中心
消防监督员发现该消防技能服务组织在签定的合同上清晰项目负责人为陈某。但实地查看发现,项目负责人2024年1月至5月未到现场开展作业,保护保养记载实践为后期补盖的签名章。
该单位归于人员密布场所,消防技能服务组织的项目负责人不到现场实地开展作业,或许会引起消防设施保护保养不到位,在产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法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转,极大地增加了单位火灾危险。但是,该技能服务组织在被查看时,并未充沛认识到这一行为的严重性。
该技能服务组织的行为违反了《社会消防技能服务办理规则》第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则,依据《社会消防技能服务办理规则》第二十八条第四项之规则,给予该技能服务组织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分。
消防技能服务组织违反本规则,有以下景象之一的,责令改正,处 1 万元以下罚款:
(二)出具的书面定论文件未经技能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或许未加盖消防技能服务组织印章的;
(四)消防设施保护保养查验测验的组织的项目负责人或许消防设施操作员未到现场实地开展作业的;
(六)未公示营业执照、作业程序、收费规范、从业守则、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投诉电话等事项的。
消防技能服务组织作为中介服务组织,更应严格遵守消防法令和法规,依照合同约好实行有关作业责任,保证消防设施保护保养作业执行到位。
社会单位也应加强对消防技能服务组织的监督和要求,一起保护单位消防安全。